新闻中心

深圳市鄱阳商会会员资格认定细则2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19


深圳市鄱阳商会会员资格认定细则

 

依据《深圳市鄱阳商会章程》以及《会员义务和权利》,补充会员资格认定细则如下:

1,申请加入本会的条件:拥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能主动热心为本会服务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主、较有影响力的企业高管或某领域知名人士的鄱阳籍人员;

2,入会流程:填写提交入会申请书》,秘书审查,理事以上会员须经理事会通过,会长批准全额缴纳担任相应职务会费方为本会会员;

3,本会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4,会费按年度缴纳,每年中秋节及之后吸收的会员视为下年度会员;本年度会费缴纳最后日期为每年2月底;

5,以下情况作自动退会处理:

1)一年以上不参加商会活动或失去联系的;

2)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会费的。

6,以下情况作除名处理:

1)不遵守本会章程,有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2)在相关媒体(含微信群、QQ群等)和场所发布诋毁商会和商会主要领导言论,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7,有违法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相关部门处理的,不得担任本会主要领导;

8,自动退会和被除名的会员,不再享有本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其言行与本会无关,但保留对其诋毁本会及本会主要领导言行造成不良后果追究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9,自动退会后,符合入会条件经入会审批程序后可申请重新入会,入会时间从重新入会起算;

10,被除名的会员,本届任期内不准再加入本会;

11,本细则2021年1月份会长会议审议,四届三次理事会通过,即日起实行。

电话:0755-28839933   邮箱:pytxh@pytxh.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三祝大道三祝里工业园10栋厂房2层

Copyright © 深圳市鄱阳商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0133066号

关闭